未開大燈竟找回失聯七年兒 警年前助九旬翁團圓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過年親人團聚吃飯是習俗,父母與子孫團圓是最大的願望。臺中市日前發生一件警方攔查騎車未開頭燈的民眾,查證身分後卻意外發現這名騎士已被父親通報失蹤已達四年,但在員警勸說下,這名男子接受警方建議,表示會和九旬老父報平安,完成老翁的心願。

在1月23日20時33分,第五分局北屯所警員陳佳瑋與黃冠傑巡經東山路一段50巷口發現一名男子騎機車未開頭燈,便示意葉姓男子(51年次)靠邊停車,關心其大燈是否忘記開或燒燬,告知記得修理避免危險並查詢葉男身分,意外發現葉男係在106年4月時即被通報失蹤,至今已四年多,故請其一起返回派出所製作撤尋筆錄。陳員詳細查看資料後,發現係由葉男父親(15年次,當時高齡91歲)於106年時至臺南的派出所報案,稱兒子於103年離家後失蹤,音訊全無,故前往報案。

葉男向警方稱因生活較困頓,所以沒有跟家裡聯絡已經好幾年了,陳員勸葉男就算生活困難,仍應該跟家裡人聯絡報個平安,像葉老父親現已高齡95歲,一直沒有葉男的消息想必十分擔心,否則也不會拖著年邁的步伐前往派出所報失蹤,在員警勸說下,葉男表示會回臺南一趟探望家人,讓家人安心。

陳員協助撤尋後,先撥打報案紀錄上的電話通知葉男父親其兒子尋獲安全的消息,但已成空號,陳員秉持著同理心並請其居住地的員警協助前往葉男父親住家通知這消息,葉男父親及家屬對於能找到葉男真的十分感謝!兒子的安全是他最掛心的一件事。

分局長林沐弘表示,春節將至,對於同仁在年前能幫葉老父找到兒子真是最棒的過節禮物,而警方110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除了治安平穩、交通順暢外,民眾安心部分員警亦特別加強失蹤人口及迷失老人的協尋,希望能幫助更多家庭團圓,迎接新的一年新的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