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注意蚊香使用 消防局籲:避免憾事發生

記者張振浪/花蓮報導

花蓮縣日前發生一起住宅火災,火勢於建築物前院屋簷下方突然起火燃燒,所幸住戶及早發現並即時滅火,使得火勢僅使該屋簷下方一帶物品受火燒損,並未擴大延燒,亦未造成人員傷亡。
    
火災後經本局調查,起火處為屋簷下方位置一帶,該處置放雨傘及紙張等雜物,研判係民眾於屋簷下方位置一帶使用長條型蚊香,蚊香因故掉落或接觸該處置放之紙張等雜物,其焰心高溫使之起火燃燒,火勢形成後與濃煙沿牆面往上蔓延屋簷處。
 
時常可見民眾於家中點燃蚊香以驅趕蚊蟲,因蚊香無明顯火焰,使用時易讓人掉以輕心,隨意置放,然蚊香焰心溫度高達700℃,表面溫度亦可達 200℃~300℃,一旦遇有紙張、木材等易燃物品,易使之燃燒引起火災,而近年來常見的長條型蚊香,民眾使用時隨手插置,不慎引燃物品之案件亦不時有所耳聞。
 
本年度至今統計已發生5起因蚊香遺留不慎引火之案件,花蓮縣消防局呼籲民眾使用蚊香時,應置於專用支架上,並注意勿置放於窗簾、床單、衣物和紙張等可燃物旁,避免蚊香掉落接觸或因風吹動使之飄移至蚊香焰心處引起火災,切記人離火熄,以維護自我的居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