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6

(好心沒好報?)撿到手機送警局卻被告?男網友嘆「這個社會已經不容許你太過熱心主動」 警方回應了

【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1名男子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po文指稱,日前在路上撿到1支手機,送到霧峰分局,不料事後卻收到通知手機所有人要對他提告並留言:「現在這個社會已經不容許你太過熱心主動,凡是看到路上有人掉了什麼不要撿,讓東西去給來來去去的車子壓爆壓成碎片,不然會因為自己的熱心好心引來不必要的麻煩,失主甚至不知感恩還反告你毀損侵占~」,但霧峰分局表示,未接獲手機遺失者向拾得人提告案,將再向po網者詢問了解原因。

警方針對有民眾po網指稱,拾獲手機送分局反被告提出說明。

原PO還在文中提醒民眾,「路上撿到的手機,如果已經有破裂、破碎、破損就不要理它,「因為撿到派出所去很有可能換到一張被告通知書」貼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紛紛留言「我看到手機都一律踢水溝,以防手機被車子輾爆,也算做一件好事」、「所以啊,不是我想冷漠,而是我不想惹禍」、「我現在連看到車禍我都不敢報警幫忙了」、「就是這些人搞臭大家的善心!社會才會變得這麼害怕幫忙」、「冷漠是出社會最便宜的成長方法」。

另有網友分享看到遺失物的作法:「1.當作沒看到2.原地打電話報警,讓警察來收,避免留下指紋,好心還被告」、「你看到可以先用手機錄影存證,之後到警局順便把影片給警察佐證」、「我之前看到有人騎車掉手機,我只會追上去帶他回掉落處,不會幫他撿,如果他再亂衝,追不到就不理他了」。

霧峰分局表示,經查該分局近一年共受理拾獲手機700餘件,未有遺失人向拾得人提告之情事,另查po網者在該分局未有拾獲手機紀錄,後續再向po網者了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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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6/23 12:10
更新時間|2023/06/2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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