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6

德芳教養院囚虐暴打自閉院生致死案  她遞按摩拍冷血觀看重判7.2年  被害家屬:3被告一點悔意都沒有!

【記者新聞網 楊永盛/苗栗報導】發生在2021年7月的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李姓院生遭招標毆打致死案,動手凌虐的教保組長林祐丞和行政助理賴冠亨,將李反綁拘禁、毆打數小時,致李生因害怕、掙扎,肌肉長時間處於緊繃收縮狀態,產生橫紋肌溶解症狀而休克死亡。苗栗地方法院日前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判處林祐丞8年10個月徒刑、賴冠亨710徒刑。教養院生活照護員周玟妗,雖未動手施暴,但她冷血目睹、旁觀,更交付按摩拍讓林、賴對李姓院生施暴,也以共同傷害、拘禁被害人,重判7年2個月徒刑。

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前年爆發員工囚禁暴打院生致死,法官日前對3名被告重判。業者聲請復業被官方駁回 。民眾提供

針對一審法院的判決結果,李的媽媽(蘇女)今天上午接受《記者新聞網》電話訪問表示,不能接受判決,認為法官判的太輕了,3名被告審判過程中,一點悔意都沒有,一再狡辯、甚至侮辱兒子和她們,直到審判尾聲,周玟妗可能感覺法官會判決有罪,最後關頭才輕聲說句「對不起」,但她無法接受、持續要求法院重判,待收到判決書再跟律師討論是否上訴。

李姓院生為重度自閉症患者,慘遭3名被告拘禁暴打送醫不治。家屬提供

法官調查,被害李姓院生(案發28歲)為重度自閉症者,無法以言語表達且有雙相情緒障礙、重度智能不足,家人因認同位於苗栗縣造橋鄉的德芳教養院經營理念和環境,自2013年4月起,將被害人自台中市帶到苗栗,委託德芳教養院全日照顧。

法官調查,李姓院生前年7月29日中午,出現情緒不穩、躁動情形,先被賴冠亨、林祐丞打耳光、拳頭毆臉胸腹背等暴力對待;林男又要周玟妗拿按摩拍,猛力拍打李姓院生屁股,造成臀部瘀青,賴以約束帶綑綁李姓院生雙手,獨留在寢室內。但李姓院生情緒持續躁動,賴再持繩子進入寢室,將其雙手、雙腳反綑綁在椅子,將寢室房門鎖上。

結果,李姓院生當天下午2點多,用力掙脫綑綁,跳到走廊被發現趕進寢室,賴拿著金屬材質的掃把柄進入毆打李大腿,並用按摩拍打屁股;林見狀,脾氣上來,搶過按摩拍毆打李,賴則再以束護帶將李的雙手反綁在背後、雙腳以塑膠繩綑綁,便將李留在房間內。

被害人李姓院生(左)跟被告賴冠亨合照。家屬提供

法官認為,林、賴、周三人認為李無端鬧脾氣,不理會李在房內反抗、尖叫,也未即時檢查李的身體狀況而予鬆綁或補充水份,使李在惡劣環境中,身體肌肉處於長時間的過度活動、緊縮,進而引發橫紋肌溶解症,併發局部腦實質浮腫、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最終下午3點多被陳姓廚工發現倒地,現場CPR後送醫,最終因惡性高熱、代謝性衰竭,當天下午5時許宣告不治。

法官認為,林祐丞在凌虐案位居主導性決策者角色,但犯後否認,並一再將管教責任推由其餘被告承擔,犯後態度不佳;賴冠亨犯後坦承,尚可認為有勇於面對過錯並承擔,犯後態度尚可;周玟妗犯後坦承,惟否認有共同犯罪之故意,及數次向被害人家屬道歉,犯後態度普通。

法官審酌被告3人犯後態度,根據證人指證、監視器畫面和驗屍等佐證,認定3人有罪,考量均未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也未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堅持請求從重量刑等,判處林祐丞8年10個月、賴冠亨7年10個月,沒有動手的周玟妗,因為冷血旁觀、遞交按摩拍被重判7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