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7

2車手一上工衰碰「車手剋星」 起獲27張金融卡及15萬千元大鈔遭逮送辦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副所長高德陵等員警於24日13時30分許在康樂街某金融機構前執行巡守勤務中,發現沈姓男子(24年次、花蓮人)在銀行前徘徊,且看見警察急欲躲避,乃上前盤查並發現其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通報之詐欺案協尋分子,並在盤檢中發現竟持有他人27張金融卡等物品。過程中眼尖員警發現從遠方走來之王姓男子(21歲、臺東人)一看見警盤檢沈男,竟快步轉頭急欲離開,經警追上攔下,也在王男身上起出千元大鈔15萬元及他人金融卡2張等物品。原來兩人24日一同前來台南從事詐欺集團車手提領詐款工作,剛出門領取15萬元即遭警發現可疑以而遭逮捕,調查後將沈、王兩嫌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送辦。
    沈男遭警盤檢中說話吞吐,也在員警拍搜檢查中,進而在其口袋及手提包內發現持有27張金融卡,且無法說出來源。在確認車手身分上銬時,發現遠方走過來之王男一見沈男遭警逮捕,轉頭快步急欲離開,也為員警上前攔下。並發現身上藏有剛從提款機領來之15萬元千元大鈔及2張他人金融卡,進而確認兩人為詐欺集團之車手,24日接獲詐團上游之指示,取得27張金融卡一起至台南投宿並出門提取詐款,不料甫上工領了15萬元即遭警攔下逮捕帶回。
    調查中也發現,兩人所持有27張金融卡中,有6個帳戶已遭警示,且查知6個被害人在五月中旬陸續遭「購物解除分期付款」之詐術所騙而匯出金錢,受騙金額達112萬元,也在員警攔下逮捕提款之沈、王兩嫌,成功阻止來被騙金錢遭領出。(也調查得知沈、王兩車手以領取金額之0.5%為酬勞,五月中迄今已陸續獲取1萬至4萬元之不法所得),後續警方也將全面清查27張金融卡來源及釐清被害人遭騙情形,深入溯源追查詐團共犯到案究辦。
    第二分局表示,兩名車手運氣即差,一進入臺南即碰上素有「車手剋星」之海安所副所長高德陵,高員詳予注意周邊動態,常由一絲絲可疑徵候進而盤檢而查獲車手現行犯,今年四、五月份也已陸續在勤務中查獲6名車手到案送辦,也讓許多車手卻步不敢進入犯案。今後也將持續因應民眾期待,全力聚焦打詐任務,有效運用打詐四法,結合各局處賡續推動識詐、堵詐、阻詐、懲詐等工作,建立臺南最安全幸福宜居城市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