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7

農業權未獲充分保障 張麗善:縣府下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暫緩提送中央審議

波新聞─李家宏/雲林

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正式實行,雲林縣議會誠信聯盟黨團今(24)日質詢時強烈抨擊國土計畫法犧牲農民權益,限制農業縣市發展,要求縣府下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送中央前需經議會大會審議通過;縣長張麗善表示,在農業權未獲得充分保障前,縣府會與議會站在一起,暫緩國土功能分區圖送交中央政府。

誠信聯盟黨團蔡東富、蘇國瓏、賴明源等三位議員今天在議會總質詢時指出,國土計畫法自始至終都由中央政府根據不符現況圖資在辦公室紙上作業規劃,犠牲農民權益,漠視農業未來發展及農村發展,從頭到尾未聽取百姓心聲,未尊重地方政府意見,禍延子孫,誠信聯盟強烈要求縣府,下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送中央前必須送議會大會討論審議,並經大會表決通過才能送交中央。

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縣是第一個主張農業權納入國土計畫法中,站在農民立場發聲,保障農民權益,並多次邀請學者專家座談交流倡議農業權,可惜並未獲得中央重視,縣府仍會繼續努力,成立國土計畫法的討論小組,研擬詳細配套措施,建請中央予以調整。在農業權未獲得充分保障,農民權益與農業發展未獲重視前,縣府將暫緩將下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送交中央政府。

縣長張麗善指出,國家糧食安全應該由全國各縣市共同承擔,不應僅由農業大縣擔負農地總量之責,且農民農地農用應該列為特別犧牲予以相應補償,確保農民權益,同時避免農民人口持續流失;她表示將積極推動農業權入憲,透過憲法給予農民朋友與農業縣市更合理保障。

縣長張麗善進一步表示,國土計畫法對於各縣市農業用地規定顯然不甚公平,台北市並無任何農地、新北市僅6,000公頃,而雲林縣需提供66%陸域面積做為農業用地(農1+農2)使用,總面積達8萬7000多公頃。然而國土計畫法卻規範大量農業用地違法使用罰則,不但限制了農民對於土地的使用方式,也等同限制人民的財產處分權利,更在土地使用限制下阻礙雲林縣的未來發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