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考驗真愛反應 謊報被擄遭警戳破,全部移送法辦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於14日情人節當日凌晨接獲陳姓女子110報案,稱其友人林姓男子在5分鐘前,在永康區蔦松二街附近,遭3位不明人士駕駛1部白色TOYOTA汽車強行擄走,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啟動調查,經調閱相關資料分析比對後,發現係林姓男子夥同其他2名友人疑似共謀謊報,而李姓女友知情後,在調查期間,疑似為保護男友而瞞騙警方,但仍遭警方戳破,全案依刑法誣告罪、少年事件處理法,將林等4嫌移送法辦。
據了解,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於2月14日01時43分,接獲報案人陳女110報案,語氣焦急地稱其友人林姓男子,稍早在永康區蔦松二街附近遭一台白色TOYOTA汽車及3人強行押上車內。警方獲報後立即陳報並組成專案小組,經調查後,除當發現事人說詞漏洞百出,比對沿線監視器畫面後,林男於上述案發時、地,與其友人在外散步,有說有笑一路步行返回租屋處,並未有白色TOYOTA車輛擄人等情事。林男等友人見東窗事發,趕緊請陳女再撥打報案電話,稱係誤報且林男已平安返家等情,惟上述情事已構成謊報刑案等違法情事。
林男事後懊悔表示,其為考驗女友是否真心相愛,製造假象使其擔心其人身安全,藉此考驗忠誠度,才會夥同友人打110報案,上演遭人擄走這齣戲碼。全案經警方調查蒐集相關事證後,依刑法誣告罪、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將林男等4人移送法辦。
永康分局長邱顯良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謊報刑案不僅無法解決原本問題,更有可能讓事態更加嚴重,林男等人被警方識破後,知道恐吃官司,但後悔也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