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大掃除 食藥署提醒藥品正確儲存及丟棄撇步
【記者爆料網 吳秉華/台北報導】農曆年將近,家家戶戶都開始在大掃除,除了整理居家環境外,家中也常堆積許多沒有使用的藥品,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藥品儲存及丟棄標準流程,希望民眾妥善處理,確保安全。
食藥署提醒,藥品保存注意事項如下,一是按照藥品說明書(仿單)或藥袋上的指示儲存,二是開封瓶裝藥品建議註記開封時間,並保留藥品包裝及仿單(說明書),三是藥品應存放於兒童不易取得的地方,以免被兒童誤食。
如有廢棄藥品要斷捨離,首要留意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需拿回醫療機構或藥局回收,其次一般藥品可直接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藥水則勿倒入馬桶或水槽中。
此外,藥品有下列狀況都應丟棄,一是治療療程已結束卻未服用完畢的藥品,其次是已過期、變質的指示藥品,第三則是開封已久的藥品,如瓶裝口服藥品或外用藥膏開封超過半年、眼藥水(膏)開封超過1個月、或是無法確認何時開封,建議予以丟棄。
食藥署提醒民眾,就醫所攜回的藥品,應遵照醫囑及藥袋標示按時服用,切勿囤積藥品,民眾若有藥品使用、保存、丟棄及購買常備藥品等相關問題,都可以向社區藥局藥師諮詢,確保藥品的品質、安全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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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4/01/10 11:50
更新時間|2024/01/10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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