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廢止32個政黨 看看你有加入過那個政黨

本報特訊

據內政部公佈〕政黨法規定:

政黨連續4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得廢止其備案,昨天內政部起依法公告廢止32個政黨備案,包括前主播璩美鳳擔任政黨負責人的中華團結聯盟。內政部指出,未來這些政黨均不得再以政黨名義對外活動,也請民眾留意,勿再對其捐贈政治獻金或參與相關活動,以免受騙。

遭公告廢止的32個政黨分別是:工黨、中國老兵統一黨、中國國安黨、中國民主憲政黨、中國民主統一黨、中華全民均富黨、中國婦女民主黨、中國人民行動黨、中華安青黨、中國天同黨、臺灣慧行志工黨、客家黨、廣播電訊聯盟黨、台灣民主運動黨、善惡黨、中華家國黨、中華建設黨、中國新洪門黨、中華健康黨、中道盛國、中華團結聯盟、幸福勞工黨、全民參政大聯盟、虎黨、世界孫中山梅花聯盟、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台灣新民黨、中華道統聯盟、中華台灣原住民團結黨、中國愛國黨、中華民生經濟改革促進黨、孫文主義力行黨。

內政部指出,依政黨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廢止其備案,包括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經主管機關限期召開仍不召開;連續4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備案後1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

根據內政部政黨資訊網,現存88個政黨,211個廢止備案,80個自行解散。內政部表示,依政黨法規定,經廢止備(立)案之政黨及政治團體,應依法辦理財產的清算程序。

政黨法規定,財產之清算,應依章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章程未規定、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無法召開時,由主管機關選任清算人,並準用民法清算之規定。政黨財產清算後,如有賸餘者,其賸餘之財產歸屬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