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台文館圖像抄襲公開道歉

波新聞─翁順利 台南

國立臺灣文學館館發生「阿龍圖像抄襲事件」,18日召開記者會,館長林巾力率主管及同仁向媒體先進及社會大眾說明、致歉,相關人員追究失職責任,後續將按照法律程序提出求償訴訟。

林巾力指特別向此次事件智慧財產權遭受損害的「嗷嗚龍寶」原創作者「童年Nora」道歉,還有也向一直以來非常信任且支持臺文館的朋友們致歉,而且這個事件造成社會連日的紛擾致上最深的歉意。

她表示,這次的事件主要是因為館方的輕忽、失職、委託廠商抄襲在先、欺騙在後,致使政府威信、形象遭受嚴重打擊,臺文館深深自責。眾多媒體、民眾因相信臺文館而對原創者有所誤會、指責,這全部責任都應由臺文館承擔。

聲明強調,臺文館作為文化部所屬三級的國家級文化機構,理應該對於原創性及智慧財產權有絕對的要求與重視。但這個事件從5月8日的發生至今的處理與說明過程,臺文館內部確實有許多必須深切檢討的地方。針對抄襲一事,再次向中國原創者「童年Nora」道歉。報載原創者將跨海提告,臺文館該負的責任絕不逃避,會謹慎地依循法律程序面對。

對於本起事件,臺文館將立即採取的作為有:

1. 107年至113年與該廠商的採購案資訊,主動送請文化部政風處查核。

2. 臺文館相關失職人員懲處(館員送考績委員會,正副首長自請處分)。

3. 立即對廠商駐點人員、廠商提出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刑事告訴。

4. 依採購法101條,提報拒絕往來廠商。

5. 對於這次出現抄襲的112年合約提出賠償訴訟。

6. 113年的合約也將研議解約。

最後,臺文館因掌握證據資料不足,且無法即時驗證資料正確性,以致於5月16日回應中,未直接提及原創作者「童年Nora」姓名,未充分尊重原創作者「童年Nora」著作人格權,臺文館也再度表達歉意。

林巾力強調,20年來臺文館非常努力地在國內與國外推廣臺灣文學,會將這次的教訓謹記在心,建立嚴格的作業與查核程序,以最高的標準自我要求。也希望大家繼續鞭策臺文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