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將高價自行車架當回收物搬走 商家焦急報案警1小時速尋回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員警於30日15時50分許接獲某自行車行有遭竊情事,案經所轄長樂派出所警員鄭至言前往受理,獲知被害人蘇男所有之未開封之自行車箱2只因放於門口處竟不翼而飛,內裝有自行車專用車架及輪胎等高價物品,損失計16萬5,000元焦急萬分。案經員警立即調閱周邊商家及路口監視器,發現疑為1名身著紫衣長者將上等物品徒手搬運至板車上離開。案經員警按著走動路線追到臨安路一段某巷道民宅,竟發現兩紙箱放於某民宅前,續査知為80歲之周姓長者(女)竟將紙箱認為廢棄回收物,未經詢問逕自搬走。案經員警將其及自行車等紙箱帶回派出所調查,除通知被害人來確認領回,但長者所為恐已涉犯竊盜罪嫌,調查後函請地檢署後續偵辦。
    80歲周姓長者平日以資源回收為業並兼以運動養生,30日下午3時50分許行經臨安路一段時,發現路旁之2只紙箱以為是廢棄回收物,也未詢問商家竟逕自徒手搬上板車上拖走。案經被害人發現高價自行車架等物品不翼而飛,急忙撥打110報案。員警到場後也立即調閱偵辦,並循著紫衣長者所行走路線,追到1公里外之巷道內,且發現遭竊紙箱及物品均未拆封完整放置於路旁。經詢問路旁之人恰巧為長者女兒,急忙聯絡母親回家並配合員警返所接受調查。因所涉行為非屬告訴乃論之竊盜罪嫌,員警也詳實調查記錄案件始末後,函請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表示,本案員警受理後立即調查,在1小時迅速將自行車架等物品尋回,顯示積極任事態度;也提姓民眾貴貴重物品應妥適收放,以避免類似誤會或遭竊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