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首日 佳里警分局長率員路口宣導加強取締

記者:吳浩彰台南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啟動為期1個月「全國同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專案,佳里警分局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四大項重點違規項目,配合分析轄區內易肇事時段、路段及易違規路口,加強稽查取締,以保障行人交通安全,首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1件、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6件及違規停車3件,合計舉發10件。

    經統計去(111)年行人A1類及A2類交通事故共計63件,今(112)年1月至4月合計發生21件,占今年度受傷類交通事故約3.3%,鑑此,於昨(1)日執法首日由佳里警分局分局長蘇政敏率副分局長洪百亮、交通組組長張永坤等員與警察志工,分赴轄內延平與新生路口及興南客運公車站等,人潮聚集路口實施交通安全宣導並加強執法,賡續傳達「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轉、揮、動」等路口安全觀念,建立車輛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的人本交通環境。

佳里警分局分局長蘇政敏呼籲駕駛人應尊重行人路權優先,注意車前狀況並減速慢行,尤其行近行人穿越道及交叉路口時,請務必減速並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另行人自身亦應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除行走行人穿越道外,不闖紅燈、不任意穿越馬路,唯有人車雙方皆遵守規則,相互尊重,始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