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上路不到一個禮拜,就傳出不少騷擾事件

 

[照生新聞記者 福祐/台中報導]

過去,這些恐怖情人跟蹤、騷擾被害者,由於沒有相關的法律,即使報警也無法遏止,往往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在去年,羅美玲立法委員與內政委員會的同事們,一起推動《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為性別暴力防治拼上重要的一塊拼圖。跟蹤騷擾不再無法可管,只要違反《跟騷法》,警察就可以依現行犯直接將嫌犯逮捕!

《跟騷法》訂定8大行為樣態,包括「監視觀察」、「不當追求」、「尾隨接近」、「寄送物品」、「歧視貶抑」、「妨害名譽」、「通訊騷擾」及「冒用個資」。

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對於違法民眾,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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