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大麻牟利百萬 男恐涉5年以上重罪

持搜索票前往其雲林縣之租屋處搜索

【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員警日前網路巡邏發現種植大麻資訊,與刑事局第二大隊等單位,共同深入追查並報請雲林地檢署玄股檢察官指揮偵辦下,見時機成熟後,持搜索票前往其雲林縣之租屋處搜索,現場扣得乾燥大麻植株109株、大麻花5包(13.5公克)、大麻成品1袋(646.84公克)及栽種工具等證物,並已由雲林地檢署依法起訴在案。
 
網路巡邏發現種植大麻資訊
 
警方調查,陳男(83年次)與黃男(88年次)明知大麻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之第二級毒品,竟租用雲林縣虎尾鎮上2處透天厝種植大麻並於收成後,以每公斤80萬元之價格販售與他人,不法獲利640萬元;陳男另與吳男(91年次)於雲林縣虎尾鎮、斗六市及林內鄉的3處透天厝種植大麻,所幸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與相關單位鍥而不捨的追緝下,將犯嫌查緝到案,並查扣大麻植株109株及相關栽種工具。
查扣大麻植株109株及相關栽種工具
 
雲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等嫌起訴,警方呼籲,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種植大麻,已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涉及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百萬以下罰金之重罪。
持搜索票前往其雲林縣之租屋處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