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換駕駛引注意 警攔查揪酒駕開罰

【台灣電報記者 玉女/ 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日前取締一件違規酒駕案件,違停在路旁的車輛駕駛與乘客互換,不尋常的情況引起警方注意,攔停查證身分時意外發現駕駛酒駕,遂依規定予以製單舉發並查扣車輛。

水湳所警員施志賢、陳怡瑩於5月30日7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轄內中清路三段某KTV外路段,見一部白色自小客車違規臨停,便鳴笛示警要該部車駛離,不料下一刻卻發生不尋常的現象,副駕駛和駕駛座車門先後打開,分別一女一男下車且雙方交換位置,原本坐在駕駛座的男性改由女性上車並將車輛駛離。

警方見該部自小客車違停,加上駕駛和乘客互換的行逕,遂將其攔停進行查證身分。不料車輛靠邊駕駛搖下車窗,警方便聞到車內有濃濃酒氣,見女駕駛亦面帶酒容,便詢問其是否有飲酒,女駕駛表示有喝一點點,施員遂請女駕駛下車並以酒精感知器檢驗,結果確實有酒精反應,於是警方告知女駕駛相關酒測之權利事項。

在警方準備檢測過程中,駕駛陳女(77年次)表示飲酒不多,但當時在等待代駕需20分鐘,因警方鳴笛要求駛離才開車。但施員解釋飲酒本不得駕駛車輛,警方乃基於當時車輛處違停狀態所以鳴笛勸導離開。最終陳女漱口後經警方施以酒測,酒測值為0.19MG/L,依規定予以製單舉發並查扣車輛。

警方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醉不上道,若有用車需求應搭車或共乘,切勿稍事休息便駕車上路,不可心存僥倖,警方絕對嚴加取締、強力執法,以免危害自己與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違停車輛互換駕駛引警注意
違規駕駛向警方表示在等待駕
駕駛經酒測後超標警方製單舉發並扣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