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起享受無目的旅行卻迷途10公里 暖警送勇腳嬤返家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臺中市1名楊姓婦人(38年次)日前凌晨獨自外出,不知不覺從潭子步行至10公里外的東區,在街道上迷失了方向,幸熱心民眾察覺有異,員警積極協助,讓婦人順利回到住處。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合作派出所警員楊立達、曾郁嵐於110年5月11日擔服巡邏勤務時,獲報轄內精武路段有迷失老人,員警隨即前往。熱心店家表示,老婦人稍早進入店內向其問路,經仔細詢問,赫然發現她一路從潭子走到這裡,想回家卻找不到返家的路,只好請警方到場協助。

經了解,老婦自稱家住潭子區,員警更發現老婦住處距離此地車程至少需要20分鐘,詢問其為何會走到這裡,老婦說:「沒有啊~我就隨便走,不知道走到哪?」原來老婦平常喜歡就到處走動,當日清晨4點天還沒亮,就背著自己的小背包及一把陽傘出門,歷經5個小時走到了人生地不熟的東區,打算返家時,卻不知道何處才是回家的方向。員警瞭解後,先將老婦帶返所休息並通知家屬前來,老婦見要坐警車,遲遲不敢上車,不停向員警說道:「沒關係啦,我可以自己回家。」員警見狀,靈機一動向老婦說:「坐車免錢啦!」老婦聽到「免錢」才放心地坐上巡邏車。

員警聯繫上老婦兒子,其卻因工作關係晚間才能趕至派出所帶回母親,一時之間也找不到人幫忙,員警黃偉森得知家屬難處後,不忍心老婦人久待派出所,便主動護送其返回潭子住處,讓老婦得以平安返回熟悉的住家。

警方呼籲,若家中有失智或容易走失的年邁長輩,可向市府社會局申請「防走失手鍊」,或在身上配掛聯絡資訊,讓警方能夠快速聯繫家屬,避免發生意外。民眾若發現疑似迷途長輩時,亦可主動詢問對方去處,將其留住並協助撥打電話報警或聯繫家屬,一同守護老寶貝,協助他們儘速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