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愛車只因記錯門牌 警扮柯南助尋回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臺中1名胡姓婦人(41年次)日前慌慌張張衝進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進門直喊「我的機車忘記停在哪裡了!」,原來婦人之前先將機車停放在路旁後,改搭計程車前往他處,沒想到依所記下的門牌號碼返回尋車時,卻遍尋不著自己的愛車,所幸員警憑籍著對轄區的熟悉及經驗,順利於600公尺外的路口尋獲婦人機車,婦人對於自己的迷糊也感到不好意思,頻頻向警方致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巡佐賴彥余、警員楊舒婷日前正欲出勤巡邏時,一名41年次的胡姓婦人慌慌張張衝進派出所,進門直喊「我的機車忘記停在哪裡了!」,員警一邊安撫婦人緊張的情緒,一邊耐心詢問到底發生什麼事,原來婦人當日從大里住處騎乘機車前往市區辦事,但騎到一半就不小心迷路了,就算向沿路的店家詢問,也找不到前往目的地的方向,反而像是鬼打牆一般不斷在原處繞圈打轉,眼看時間就要來不及了,婦人只好先將機車就近停放在路邊,記下停車處的門牌號碼後改搭計程車前往,而在婦人辦完事情回到她所記得的門牌位置時,發現跟自己印象中的停車地點不同,在附近遍尋不著自己的機車,只好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

婦人告知員警,她覺得這裡附近的每個路口都長一樣,雖然有試著先把停車地點的門牌號碼記下,但可能記錯號碼了,所以才找不到自己的愛車,員警仔細詢問婦人記不記得停放位置的特徵,婦人想了一下,告知員警她的機車停放的地點並無遮陽,附近沒有大樓都是矮透天,員警憑籍著這一點點的線索,綜合自己對轄區的熟悉及經驗,研判婦人機車停放位置應該就在600公尺遠的路口處,便載著婦人前往尋車,而就當正要抵達路口時,婦人開心的直喊「就是這裡!就是這裡!」,一下警車果然看到愛車停放在原處,婦人頻頻點頭感謝警察幫忙找到她的愛車,並對自己記錯了地點這件事感到非常抱歉,員警笑著告知婦人車有順利找到就好,別放在心上,並提醒若以後放置機車時,記得用手機拍攝一下門牌號碼,以免再次找不著愛車。

警方提醒,有時記憶並不可靠,民眾停放車輛,可能因停放時間較長,或因停放車輛多、地景相近等因素,發生記憶模糊的窘境。警方建議,可透過手機拍照留存的方式,停車後拍下停車位置及周遭環境,幫助回想並加速找到自己愛車,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