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騎士行駛人行道被攔!拒提供身分稱「交通違規不是違法」 警方回應了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方慕辰/綜合報導】
有騎士行經高雄新興區中山一路時,被警員攔下後不願提供證件,稱「違規是合法的,是守法的表現」,並要求離開且不能被警員拘留。對此,警方表示,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違規行駛人行道舉發違規處以新臺幣300至1200元罰鍰外,拒絕出示證件配合查證身分部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函請高雄簡易庭裁處。
有騎士在網路PO出影片表示,7日被警員攔下,但強調他沒有違法,並且不願提供證件,稱被阻擋違反行政法34條,說交通違規不是違法,「違規是合法的,是守法的表現」,沒有犯罪不需要提供身分。
警方指出,五福二所員警於5月7日下午17時30分許在新興區中山一路與五福二路口執行交通疏導勤務時,見一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沿中山路北上違規行駛人行道,故依法將其攔下並告知違規情形掣單舉發違規。
惟該違規人因不願出示證件,員警也向其說明如拒絕配合告知身分,將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因該民眾仍堅持不告知身分,由員警帶至分局查證身分後並通知家屬確認,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違規行駛人行道舉發違規處以新臺幣300至1200元罰鍰外,拒絕出示證件配合查證身分部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函請高雄簡易庭裁處。
首稿時間|2024/05/13 16:53
更新時間|2024/05/13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