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拜忘了車停哪 警10分鐘火速找到 男子在臉書讚賞南警的溫暖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台北一名陳姓男子昨(7)日下午3時許焦急向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報案說,他帶岳父母到百貨公司用餐,車停在附近的停車場,吃完飯後卻忘記車停在哪個停車場,員警獲報於10分鐘內火速尋獲汽車,陳男頻頻向員警道謝,並讚賞台南警察高效率的協助。
60歲陳姓男子昨(7)日下午3時許焦急的向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報案說,他當天中午駕車與岳父母前往百貨公司購物並用餐,將汽車停放在中西區永福路附近巷子內的停車場,惟忘記停車場的詳細地點,陳男說,已經先在附近尋找了近一個小時之久,但實在是找不到,才會到派出所報案求助。
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王御政、鄭亦晉、施坤男、陳科志等人協助查詢確定車子沒有被拖吊。員警立即過濾路口監視器影像,確認陳男開車行經路線,馬上到附近尋找,沒多久就在附近的忠義路上的停車場發現車子,只花10分鐘就找到。陳男看到自己的愛車「失而復得」又驚又喜,對於忘了停車地點感到不好意思,頻頻向警方道謝。
陳男說,他帶岳父母到台南祭拜岳父的父母,因為他是從台北下來,人生地不熟,加上自己大意,到百貨公司吃飯後,忘了車停在哪個停車場,在找停車場時,就迷路了,找了近一小時,不得已求助警察,結果讓員警辛苦的幫忙找尋才找到,實在是很不好意思,也感恩感謝帥哥員警的幫助,讓他覺得警察真的很辛苦又偉大付出,深深鞠躬給予高度肯定,事後陳男並在臉書留言說,不好意思,沒能記住員警名字,如果長官遇到這位帥哥警察,拜託再次轉答感恩之意,讓他在台南感受到大大溫暖。
第二分局表示,民眾外出時如車輛停放在不熟悉路段或停車場,容易忘記停放地點,建議下車時記下附近清楚地標,隨手以手機紀錄周遭景物或路邊門牌拍照留存,以免忘記停放地點,造成本身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