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噪音車麥來!南六分局警濱海網美打卡點周邊聯合稽查 2小時舉發交通違規34件通報14輛噪音車召回檢驗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天氣漸熱又進入海邊出遊戲水季節,濱海公路車流量大、偶有改裝車輛呼嘯而過噪音常影響居民睡眠,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警分局今天展開聯合稽查強力執法,2小時攔檢90部,計舉發交通違規34件。
深夜呼嘯奔馳的改裝車常擾人清夢,破壞夜間安寧惹人詬病。南警六分局於週末(30日)晚間20時至22時會同監理站稽查人員,共同於改裝車易出沒重要聯外道路濱南路(知名網美打卡點-台南中油濱海站附近)實施「監警聯合稽查」路檢勤務,2小時共攔查90輛汽機車,持續強力告發違規改裝車輛,或通知召回檢驗。以捍衛市民居住寧靜及交通安全的權利。
警方表示,此次聯合稽查路檢針對汽機車違規改裝車燈(LED、HID)、排氣管(加裝側排、拆除消音器等、無隔熱防護裝置)、裝設高音喇叭、無照(越級)駕駛等違規行為,主動攔查檢驗,其中包含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改裝車輛32件、越級駕駛2件及通報14輛噪音車召回檢驗。
員警表示,汽機車最常見的改裝違規部位應屬燈光及排氣管,如自行將大燈改裝成LED或HID燈具而未主動至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並辦理變更登記,經聯合稽查攔查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後回監理單位檢驗;另頭燈以外的燈光、喇叭、排氣管及照後鏡等異常,比如加裝車側七彩飾燈條或廠徽燈飾(車標燈)或拔除排氣管消音栓、消音棉等,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噪音檢測不合格則依噪音管制法處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民眾如發現機動車輛改裝排氣管致行駛道路有噪音妨害安寧情形,亦可主動將相片或影片上傳「環境部噪音車檢舉網站 」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召回車輛受檢。
分局長林獻力呼籲,此次結合監理機關及警分局橫向協力共同執行防制車輛改裝及噪音車輛聯合稽查工作,除遏阻改裝車噪音擾寧行為,也加強防制車輛酒駕等違規行為。警六分局未來將持續不定期結合路檢巡邏勤務加強稽查各項違規淨化交通,還給民眾一個安全、安寧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