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教會廣場出現鳳頭蒼鷹幼鳥 新北市動保處籲勿私自飼養以免觸法
【記者爆料網 吳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淡水區有一隻不會飛的猛禽停在教會廣場,動保員到場確認為鳳頭蒼鷹幼鳥,疑似被人為飼養後逃脫,動保處呼籲民眾勿捕捉及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萬元罰金。
動保處獸醫師陳鉅尹初步檢視,這隻幼鳥沒有明顯外傷,但腳上卻有鐵圈和殘餘的尼龍繩索,腳爪也被人為修剪過;獸醫王齡敏則表示,這隻鳳頭蒼鷹幼鳥顯然曾被人飼養過,後來逃逸教會廣場,檢查後鳳頭蒼鷹有毛滴蟲與蛔蟲感染,目前正在接受治療。
鳳頭蒼鷹為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是台灣特有亞種原生猛禽,分布廣泛,常見於中低海拔森林,甚至都會區的公園綠地都能發現其蹤跡,對於人類干擾過的環境或人類活動頻繁的區域適應力極強。
動保處表示台灣所有野生猛禽皆為保育類野生動物,持有或飼養野生猛禽的行為,均屬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若發現受傷野生動物,可立即通報動保處專線02-2959-6353或1959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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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4/03/11 10:34
更新時間|2024/03/11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