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更新/台中男子遭殺害棄屍塑膠桶灌水泥酒女涉案 國民法庭判刑2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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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

(更新:新增影片)

台中市神岡區2022年10月驚傳1起殺人棄屍案,失蹤4年多的陳姓男子,被發現陳屍神岡區一處閒置工廠的橘色塑膠桶內,且桶內填滿水泥。台中檢警查出死者前蔡姓女子在陳男失蹤後,曾購買打漿電鑽、防水墊等物品且盜用陳男電話、偽簽債務和解書,涉嫌重大,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將蔡女提起公訴,經國民法官法庭密集審理,今(8)日下午宣判,雖然蔡女矢口否認涉案且全案並無直接證據,但蔡女仍遭判刑27年6月。 。

2022年10月26日,承租台中市神岡區1處工廠的林姓二房東,因3年前將部分廠房轉租給在台中一家酒店上班的蔡姓女子(35歲),由於蔡女未付租金,他以為蔡女不續租,請工人前往整理廠房時發現一個橘色塑膠桶,桶內填滿水泥硬塊,經推倒赫見一隻已蠟化的手臂,嚇得報警。

經警方報請胡宗鳴檢察官指揮偵辦後,專案小組循線查獲死者之陳屍地點廠房,係於2019年由被告蔡姓女子承租,且於當時蔡姓女子有購買打漿電鑽、防水滲透之保潔墊、透明大塑膠袋等物,核與死者遭棄屍相關物品相符;且被告於死者失蹤之後,有陸續盜用死者之行動電話,並以死者之LINE帳號傳送訊息予死者之女兒及偽簽死者之簽名偽造雙方債務糾紛達成和解之私文書。

死者陳姓男子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

判決指出,蔡姓女子與死者陳姓男子為同居男女朋友,蔡女曾向死者借貸,2人間有金錢糾紛,2019年3月4日下午4時許,蔡女駕車載陳男平時使用自小客車,載意識不佳之陳男至死者母親住處、汽車旅館等地,於3月4日晚間8月32分後、至3月13日承租廠房前之某時許,在台中市某處,以使用鈍、銳器重擊頭、胸部以外之不詳方式殺害死者。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

為避免屍體腐敗發臭犯行曝光,3月13日與仲介連絡看廠房,3月14日簽立房屋租賃契約書,3月16日晚間6時59分起陸續購買水泥攪拌器1支、普力桶(方型)、白色塑膠桶、手套、防水滲透之深藍色保潔墊等物品,3月24日上午利用周日廠房附近工廠員工放假而不易為他人發現之機會,將由內而外包裹共6層的屍體載至廠房搬入普力桶,再以水泥攪拌器、白色塑膠桶等物攪拌混合水及水泥,再將攪拌完成之水泥漿(凝固後重量計約210公斤)灌入放置死者屍體之普力桶,覆蓋封住屍體。

蔡女否認全部犯行,但根據證人證述之內容、檢察官所提出之手機通聯基地臺位置、手機數位採證、LINE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汽車旅館住宿註記紀錄、出入境資料、本票相關借貸資料等證據可資佐證,且死者於3月5日入住汽車旅館後,手機除收訊即未有何通聯紀錄,死者手機失蹤後收訊之基地臺位置與被告所使用之手機基地臺位置相符。

又依本案相關事證足認死者係他殺,而死者遺體遭發現時之廠房為被告所承租、支付租金,死者遺體遭水泥封存之包裏物品、水泥打漿使用之工具,被告確有購買該等品項之紀錄。

蔡女於死者家屬向其詢問死者下落時,刻意隱瞞去向行蹤,為免其殺害死者犯行遭發現,甚且承租神岡廠房,以水泥封屍,於本案之犯罪手法惡性重大,對被害人家屬造成天人兩隔、心靈上難以抺滅之傷害,且對社會治安造成恐慌,妨害社會秩序之安定,案發迄今仍未向被害人家屬致歉或賠償,審酌以上諸情而為本案各罪之量刑及定應執行刑。

首稿時間|2024/03/08 17:27
更新時間|2024/03/0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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