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三法修法婦女節上路 南警專業訓練保障被害人權益

記者黃冠源/台南報導

        因應112年一連串「Me Too」性騷擾事件,總統府於112年8月16日公布修正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於今(113)年38婦女節正式全面施行,目標為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等。

        為強化員警受理性騷擾事件之專業知能,臺南市警局特別辦理專業訓練,邀請全國律師聯合會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召集人林夙慧律師擔任講座,林律師長期投入性別暴力事件的調查與防治工作,藉由其專業豐富實務經驗,講解性騷擾事件三法適用判斷、調查處理程序、性別敏感度與調查倫理議題,期以提升警察同仁的同理心,保障被害人權益。


        另外,針對性騷擾防治宣導增能,本次訓練也與勵馨基金會《小星與空空鳥》兒童身體自主權計畫合作,由倡議專員趙珮伶、督導趙千誼擔任講師,透過兒童及青少年情感教育等議題分享,強化校園人身安全宣導概念及技巧。課程中也透過媒材體驗,讓男性學員穿上妊娠體驗服,感受妊娠負重帶來的行動不便,期以增強警察同仁的性平意識。

        臺南市警局局長廖宗山表示性別平等是基本人權,也是世界和平及永續發展的重要基礎,面對性平三法修法上路,警察人員更應秉持同理心及為民服務的精神,落實被害人隱私保護。此外,對於被害人說不出口的權勢性騷擾或熟識者性騷擾,往往造成被害人長期身心嚴重傷害,呼籲被害人勇敢求助,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諮詢,或就近向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聯絡窗口提出申訴,若因性騷擾創傷而有心理諮商需求,可向性創傷復原中心尋求專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