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民團連署主張「人工生殖法」修法應與代理孕母脫鉤 同時擴及單身與同婚女性

人工生殖法 代理孕母

【記者爆料網 陳政國/綜合報導】攸關代理孕母的「人工生殖法」在立法院新會期列為優先法案,修正草案預計將人工生殖適用對象擴及單身女性、同性配偶,並可能納入代理孕母選項;首場公聽會將於27日下午登場,包括台灣女人連線等27個民間團體今(21)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主張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應涵蓋單身及同婚女性,並認為「人工生殖法」修法應與代理孕母議題脫鉤處理。

民間團體指出,「人工生殖法」於2008年制訂時,社會尚為保守,將立法目的放在解決夫妻間的不孕症,因而規定只有異性戀夫妻可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台灣10多年來社會有諸多變遷,不僅同志婚姻合法,也營造了多元家庭的友善環境,當年的考量多已不復存在,因此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應涵蓋單身及同婚女性。

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強調,代孕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的權益,以及親子關係的建立等,影響孕母的健康、生命及家庭生活,也與代孕子女的處遇、委託者的需求等層面有關;代孕雖同樣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但其重要的爭論多與此技術無關,兩者是截然不同的議題,放在一起修法事非常不當,應脫鉤處理。

這次參與連署民團包含:台灣女人連線、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性別運動之家、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新媳婦關懷拹會、花蓮縣助產師助產士公會、花蓮縣洄瀾婦女權益發展協會、高雄市晚晴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康寧大學多元性別關懷小組、彩飄性別權益推動聯盟、彭婉如文教基金會以及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首稿時間|2024/02/21 14:35
更新時間|2024/02/2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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