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愛台灣 中國女結束跨國婚姻遭遣返再偷渡來台逾17年

▲警方盤查過程。(翻攝畫面)

【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市南港警方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南港區福山街與大坑街口時,發現1部自小客車停在路旁未熄火,車上有2人行跡可疑,遂上前盤查。駕駛座男子身分沒有異狀,不過副駕駛座的女子雖流利報出年籍資料,但員警比對照片與本人外貌卻差異甚大,細問下56歲魏姓女子終於坦承假冒他人身分,自承為中國籍人士,2006年間偷渡來台已逾17年。

2024 01 21 805902 111 | 酒駕 中國新娘, 偷渡,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冒用他人身分, 出入國移民法, 南港區, 台北市 記者爆料網
▲魏女面對員警盤問始終堅持自己就是資料登錄本人。(翻攝畫面)

警方盤查時,魏女隨口就報出連串身分資料,經反覆對比年次、生肖等詳細資料,魏女仍對答如流,惟照片實在與本人外貌南轅北轍,員警連番盤問下魏女仍堅持自己就是資料登錄本人,警方遂將魏女帶往移民署專勤隊查證指紋資料比對,魏女眼見紙包不住火終於承認冒用他人身分。警方調查,中國籍魏女早年嫁來台灣,與前夫育有1子,離婚後因尚未取得身分證遭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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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訊後將魏女解送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收容。(翻攝畫面)

不過魏女返回中國後,仍對台灣念念不忘,遂於2006年間偷渡來台,迄今逾17年。警方訊後依違反《出入國移民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魏女解送至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收容。警方指出,假冒他人身分可能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如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重可能判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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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4/01/21 11:22
更新時間|2024/01/21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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