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3C產品 先學防詐3C原則

【台灣電報記者 玉女/ 台中報導】

根據統計,臺灣的孩童平均在10至12歲時會擁有自己的第一支手機,防詐的觀念也要向下紮根進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日便前進入轄內的僑孝國小向六年級的學童進行防詐宣導,希望每位學生在擁有自己的手機前,建立學生的識詐能力。

隨著科技進步,在網路發達,人手一機的時代,詐騙集團的手法也從傳統撥打電話,假裝綁架親友勒取贖金轉為傳送詐騙簡訊,轉貼不明連結,使民眾上當受騙。常見的釣魚簡訊如,中獎通知、停車費逾期未繳通知、電信公司紅利點數使用到期通知或詐騙包裹取貨通知;而在常用的社交軟體中,以高報酬、低風險為名的投資廣告或是高收入的徵才廣告。這些眼花亂墜的訊息,時常會讓腦袋一時被發財夢沖昏或緊張到辨別能力降低的人掉入陷阱。

12月3日,松安派出所便協助一起阻詐案件,民眾於網路上遭人詐騙並且有威脅言語,警方獲報準備約面交埋伏抓人,但對方用手機與民眾聯繫許久,最後卻反悔不願面交,想改以購買點數進行詐騙。警方於現場告知民眾,該行為屬於典型詐騙行為千萬勿相信,因此成功阻止民眾受騙。

第五分局此次入校宣導防詐3C,主要告訴學生,遇到可能為詐騙訊息時記得Calm,保持冷靜,勿衝動行事;Check,查證可疑訊息;Call,撥打165反詐騙專線進行詢問或檢舉,希望能增強學生防詐意識,不輕易上當受騙。詐騙集團也可能採取恐嚇、威脅方式行詐,孩童們害怕之下便會遵照指示購買點數,鼓勵學生將宣導內容帶回家向爸媽分享,將防詐意識從校園帶至家庭,共同打造防詐網絡。

使用3C產品年齡下降防詐宣導也要跟進
警方進入校園向學童倡導防詐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