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兩次行竊連鎖百貨 男著行竊衣遭警當場逮辦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樂派出所於22日夜間接獲和緯路四段某連鎖生活百貨商店報案稱店內物品遭竊,案經員警李昀樵前往受理處置,並向店家調閱影像來確認犯嫌身形,後續並調閱周邊監視器來釐清鎖定所騎乘機車之交通工具,鎖定越南籍之范姓移工(33歲、現住永康區)涉案,也在員警準備循線查緝時,竟於24日夜間18時許接獲店家來電指稱范男再度光顧。案經員警馳赴現場,並在門口處將準備離開之范男帶回調查,在員警出示行竊影像等具體事證後,也將其乖乖自背袋內交出兩次行竊之各類衣襪袖套等物品,全案調查後將范嫌依竊盜罪嫌送辦。
    范男於22日夜間騎乘機車前來連鎖之生活百貨商店,趁機行竊冰絲袖套及短袖衫後,趁無人注意之際藏放入背袋且未結帳逕自離去,案經店家清點發現物品短缺來報警處理。案經常樂所員警受理並積極調閱監視器,在釐清鎖定范嫌身分及所騎乘之交通工具準備前往查緝,不料其竟24日夜間再次前來百貨商店,為員警已交付提醒之店員急忙向派出所反映。
    員警到場時在門口處攔下準備離去之范嫌並帶回派出所,也在員警提示行竊影像等事證,其也自背袋內將兩次所行竊之物品乖乖交出。而這次行竊物品種類更多,且還刻意藏身於展示櫃後來藏放物品藉以躲避監視器之攝錄。總計起獲兩次所行竊之短袖衫2件、冰絲袖套及毛襪各4雙、保冷袋及黑色錢包各1個等物品(總計價值約5,000元),且身上所穿之黑色上衣也是22日之行竊之物。全案調查後將范嫌依竊盜罪嫌送辦。
    第二分局表示,本案員警受理竊盜案件積極受理偵辦並迅速鎖定涉案對象,並與店家詳予交付及提醒,也在竊賊再度前來犯案時當場查獲送辦,有效遏制再犯;另也研判其行竊手法熟練,不排除可能以此手法另涉其他案件,也籲請民眾如有相關線索,均可與本分局偵查隊來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