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男遇警直揮手「不要追了」遭逮再起獲毒品罪加一等送辦!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呂姓男子(50歲、安平區人、有毒品、詐欺資料)於今年7月底因詐欺案件遭臺南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幾天前自行聯絡員警將到案說明,惟多日均未見蹤影。案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員警鎖定,警員陳科志並於4日夜間前往其常出沒地點搜尋,竟在民生路與西門路口發現其騎乘機車之行蹤乃準備攔捕。不料其一見警察竟加速狂奔,也經線上警力合力實施圍捕,終於在民生路與永福路口將其攔下並確認身分後壓制逮捕。後續員警在呂男褲袋內起獲非他命毒品1包1.02公克,經帶返所內實施毒品及尿液檢驗均呈現陽性反應,全案調查後將其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調查送辦,另詐欺通緝併同解送歸案。
    呂嫌原因涉嫌詐欺案件未到案,為臺南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前幾天雖聯繫員警表達願意自動到案說明,但卻爽約未見人影,也為員警列為緝捕之對象。警員陳科志4日夜間20時30分許前往呂嫌以往曾出現之地點四處搜尋,恰巧就在民生路段發現其騎乘機車四處遊晃,折返準備攔停時,呂嫌竟馬上加速逃逸。雖然員警邊追邊告訴:「到庭說明就沒事了」。但其卻仍闖紅燈並鑽進小巷弄間企圖擺脫員警之追捕,還直揮手叫員警別追他。後續也在線上巡邏警力合作圍捕下,終於在民生路與永福路口將其攔下並壓制逮捕。
    員警對其狂奔逃逸除感不解外,也在後續對其身體實施安全檢查中,赫然發現其褲袋內隨身攜帶有非他命毒品1包1.02公克,始知道其原來怕身上藏毒為警察獲罪加一等,才會拒絕停車想擺脫警察之緝捕。但也難逃線上警力圍捕法網,乖乖為警帶回實施毒品及尿液檢驗均呈現陽性反應,調查後除詐欺通緝部分解送歸案外,另再加以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第二分局表示,員警對轄區曾犯案並遭通緝逃犯積極緝捕,並發揮團隊合作戰力順利逮捕,進而起獲毒品送辦,以防止其再犯;也將持續運用各項勤務作為,落實打擊各項犯罪不法,有效淨化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