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湖內警加強宣導行人路權 以免發生憾事

【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為維護行人用路安全,提醒駕駛人務必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營造行人友善用路環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於112年7月7日前往轄內路竹科學園區台灣華爾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交通安全宣導,以車禍事故影片案例,宣導車禍防制、酒駕代價及汽機車禮讓行人。

&nbsp& &nbsp& 從112年6月30日開始,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為避免民眾荷包縮水及保護行人安全,交通組王組長率承辦人前往路竹科學園區加強行人路權之宣導,提醒駕駛車輛行近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於無號誌路口看到「停」標線、閃光紅燈時,應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無行人時、再開車。

近日他縣市亦曾發生駕駛人因自小客車A柱盲區,於左轉彎時撞擊行人之嚴重事故,故提醒汽車駕駛人於左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規定車道,並擺頭查看是否有行人被A柱盲區阻擋。希藉此強化駕駛人與行人守法及安全駕駛觀念,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nbsp& &nbsp& 湖內分局分局長陳楨筌呼籲,民眾駕車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注意有無行人穿越及他向來車;行人於道路行走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唯有汽車駕駛人及行人共同遵守法令,養成正確交通安全觀念及駕駛習慣,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