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未停讓行人罰單未繳 車主機車遭查封 

騎車未停讓行人罰單未繳 車主機車遭查封 
騎車未停讓行人罰單未繳 車主機車遭查封

〔記者新聞網/黃心台中報導〕台中市簡姓男子在108年間,因騎車未停讓行人,遭裁罰新台幣1500元,簡男拒不繳款,加上多項違規罰單,共計19萬餘元未繳,行政執行分署台中分署查扣簡男機車,如仍未繳納罰單或提出合理的清償計畫,將擇期拍賣摩托車抵償欠繳的罰鍰。

簡姓男子在108年間騎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北路,因未停讓行人被裁罰1500元,罰單開立後,簡男拒不繳納,連同行駛高速公路未繳納通行費、路邊停車費及其他違規罰單,共計19萬餘元未繳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表示,簡男未停讓行人被裁罰1500元,移送後即執行簡男存款債權及商業保險契約解約金,但無具體成果。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加強執行未停讓行人罰鍰專案」,對於積欠未停讓行人罰鍰的義務人,啟動專案執行程。

再次清查簡男財產狀況,發現名下有登記的一台車齡6年的摩托車,掌握車輛停放地點後,16日一早派員執行,雖未會晤本人,但經承辦人員與其同住家屬溝通後,將簡男名下車齡6年摩托車辦理查封。

首稿時間|2023/06/17 14:19
更新時間|2023/06/1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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