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駕駛竟變酒駕正犯 醉婦大呼我知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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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駕駛竟變酒駕正犯 醉婦大呼我知錯啦

張女酒測值超標,警方依法移送公共危險罪

【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因應暑假來臨及宣導取締酒駕執法決心,為有效遏止酒後駕車惡習,維護本市道安秩序及防制交通事故發生,除有現行「定點封閉式」執行取締酒駕專案路檢勤務外,另以24小時全天候分散(小蜜蜂)機動全面巡守方式,結合重點守望或盤查等勤務作為執行攔檢,藉由多盤多檢的攻勢勤務,以嚇阻存有僥倖心態之駕駛人,提升防制酒駕成效。
 
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時,發現一對男女騎乘機車未戴口罩
 
霧峰警分局成功派出所巡佐陳恆誠、警員李明昱於11日深夜11時許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時,發現一對男女騎乘機車未戴口罩,經攔停後發現58歲的張姓女騎士散發出濃濃酒味,並向警方說明她本來沒喝酒,而是要去友人家載62歲的李姓男友回家的,可是男友酒興正酣,她只好幫男友把剩下的2瓶啤酒喝完好催促男友趕快回家,但張女認為應該不礙事,才大膽駕駛重機車上路,沒想到竟遇到警察攔查,員警一聽張女本來是要充當安全駕駛的,最後竟然自己也「撩落去」喝了2瓶啤酒,喝的比較醉的男友反而沒事,令員警不禁莞爾一笑。張女酒測值超標,警方依法移送公共危險罪,安全駕駛「醉後」卻成了危險駕駛。
 
張女酒測值超標,警方依法移送公共危險罪
 
成功派出所所長黃秉鈞表示,張女本身並無駕照,其酒駕部分除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外,尚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及第35條規定,分別處罰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及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道安講習;而李男為該重機車之車主,明知張女有飲酒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同樣需處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機車牌照2年。張女沒想到貪圖方便的結果,卻是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向警方直呼「我知道錯啦!」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呼籲,警方對於酒駕「零容忍」,民眾應謹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民眾如與親友聚會飲酒,應多加利用計程車、代駕或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返家,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執法,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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