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針對業者申設花蓮鳳林科技園區說明

花蓮縣政府針對業者申設花蓮鳳林科技園區說明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日前接獲業者申請在花蓮縣鳳林鎮榮開段183地號等21筆土地申設「花蓮鳳林科技園區」案,基於符合相關申請程序之規定,並聽取地方居民聲音,要求業者應於當地舉行公聽會,邀請相關單位及當地居民參與,以確實傳達申設目標及解說計劃內容,避免民眾誤解。

業者於8月21日在新光兆豐農場遊客中心舉辦公聽會,現場多數出席民眾皆表達因業者未提供相關規劃資料,以致於不清楚計畫內容而感到惶恐,深怕引進光電產業造成當地衝擊及污染,花蓮縣政府重申,花蓮縣以農業及觀光為發展主軸,無論業者欲申設何種產業園區均應符合地方發展及需求,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為求審慎,縣府將請業者擇期辦理第二次公聽會,屆時將請業者提供更完整園區規劃資料以解民眾心中之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