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隊員涉洩密禮儀公司業者 2人遭聲押禁見6人交保

新北市消防隊員涉洩密禮儀公司業者 2人遭聲押禁見6人交保
新北市消防隊員涉洩密禮儀公司業者 2人遭聲押禁見6人交保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新北報導】新北市消防局傳出消防隊員與殯葬業者勾串,將病危及死亡民眾相關資訊傳給業者以搶先承接禮儀業務,並「按件計酬」,新北地檢署指揮相關單位搜索及傳訊8名隊員到案,今(26)日兩名隊員遭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6名隊員檢方諭知5至30萬元交保。

新北地檢署指出,該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周懿君偵辦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隊員收賄洩密與禮儀公司業者,於昨(25)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前往新北市新莊、泰山區、板橋等 10 處執行搜索,查扣行動電話及相關簿冊等物,並帶回被告 8 人到案說明。

檢方指出,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張姓、陳姓、蘇姓、郭姓、黃姓、蘇姓、周姓、李姓等8名隊員,自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間,利用在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所屬分隊值班接聽民眾報案,針對疑似重病或死亡案件,而派遣消防局人員前往現場處理之機會,獲知疑似重病或死亡民眾之姓名、可能死因及地址等資訊,以通訊軟體 LINE 或 TELEGRAM 傳送予特定禮儀公司業者。

此舉有利於禮儀公司業者搶先派人前往現場,與家屬接洽禮儀業務,禮儀公司業者成功承接禮儀業務後,則以每件5000元至1萬5000元不等之賄賂,交付張姓隊員等人,每人每月初估獲利約1萬餘元至數十萬元不等。

檢察官訊問後,以被告張姓、陳姓兩名隊均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5款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刑法》第 132 條第 1 項之洩密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及所犯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餘被告6人則分別諭知5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金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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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4/01/26 18:16
更新時間|2024/01/2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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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