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署會同保七花蓮查獲盜採牛樟芝 3隻「山老鼠」都是一家人

林保署會同保七花蓮查獲盜採牛樟芝 3隻「山老鼠」都是一家人
山老鼠 盜採 牛樟芝 保七 花蓮 林保署

【記者爆料網 柯東風/花蓮報導】林保署花蓮分署玉里工作站與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查獲花蓮1名45歲陳姓男子夥同2名親戚,到卓溪鄉國有林班地盜採牛樟芝,保七員警與林業保育署花蓮分署埋伏在山上人贓俱獲,逮到3名嫌並查獲1112克牛樟芝、12克金線蓮,市值超過10萬元,全案依法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依法最高可罰600萬元,若屬貴重贓物,不但刑期加重二分之一,罰金也提高到2000萬元以下,舉報人可獲獎金500萬元。

卓溪鄉國有林班地位處偏遠,常發生民眾盜採牛樟芝等森林副產物,警方在10日接獲情資,發現有不明人士形跡可疑在林班地進進出出,隨即展開埋伏。14日下午,警方在林班地產業道路盤查3名陳姓男子,分別為45歲、56歲及60歲,在身上搜出1112公克牛樟芝、12公克金線蓮,及手電筒、頭燈、鑿刀等犯案工具,其中,45歲陳男為盜採牛樟芝累犯,儘管曾被警方逮捕仍惡性難改,日前夥同2名親戚到卓溪國有林班地盜採林產物。

警方發現3名嫌犯有親戚係,都是玉里鎮民,辯稱採集牛樟芝與金線蓮主要為自用,仍依違反森林法50條第1項及52條第1項第4款,移送偵辦;其中45歲陳男今年5月更因盜採卓溪山區牛樟芝遭逮,目前案子仍在法院審理中,可說是累犯。

警方統計,今年累計破獲5起盜採牛樟芝等林產物案件,且查獲地都在卓溪鄉林班地附近,研判應該都是有人帶領其他人入山盜採,已將該區列為查緝重點。

2021年森林法修正案,提高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裁罰金額,最高為600萬元,如竊取貴重木及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貴重木贓物者,依情節加重處罰其刑至2分之1,最高為2000萬元以下罰金;為促進民眾舉發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案件,舉報獎金提高至最高500萬元。

首稿時間|2023/12/18 12:56
更新時間|2023/12/18 12:56

●按讚FB 「記者爆料網2.0
●加入「記者爆料網LINE社群

●本文來自「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