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巴沙魚改標再賣 「江小漁酸菜魚」負責人夫妻認罪判刑8月緩刑2年

過期巴沙魚改標再賣 「江小漁酸菜魚」負責人夫妻認罪判刑8月緩刑2年
8月、緩刑2年。翻攝江小漁酸菜魚臉書 | 冷氣 偽造文書, 巴沙魚, 江小漁酸菜魚, 緩刑, 過期改標 記者爆料網

【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知名連鎖餐飲「江小漁酸菜魚」負責人楊姓夫妻,今年初被查獲將過期巴沙魚(鯰魚)改標販售給加盟店,不法獲利29萬多元。台中地院審結,考量夫妻已認罪協商,依偽造文書罪各判8月,緩刑2年,沒收不法所得29萬5050元。

楊姓男子為香椒公司負責人,亦為「江小漁酸菜魚」公益店負責人,戴姓妻子為威晶公司負責人,威晶公司係經營「江小漁酸菜魚」品牌之連鎖加盟、食品進口等業務,香椒公司則負責將威晶公司進口之食品,銷售予「江小漁酸菜魚」各加盟店,香椒公司、威晶公司均由楊姓男子負責營運決策、業務推廣,戴子婕則負責各項行政工作。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與戴姓妻子2018年至2020年陸續以威晶公司之名義,自越南皇龍公司進口巴沙魚(即鯰魚,又名芙蓉魚),轉售香椒公司,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巴沙魚共計4809箱(每箱10公斤、合計4萬8090公斤)未能於保存期日內全部售出,楊雙懋、戴子婕為避免損失,指示不知情之員工變造過期巴沙魚之中文商品標籤,僅記載「保值期:24個月」、或直接將越南皇龍公司英文商品標籤之保存期日欄位撕毀,再出售給各加盟店共計281箱,金額29萬5050元。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會同台中市食藥處於今年1月間搜索查獲過期魚貨,楊姓夫妻坦承犯行。

推薦新聞

首稿時間|2023/07/20 14:26
更新時間|2023/07/20 14:44

●按讚FB 「記者爆料網2.0
●加入「記者爆料網LINE社群

●本文來自「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