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當天慘遭朋友撿屍 驚醒發現下體疼痛

生日當天慘遭朋友撿屍 驚醒發現下體疼痛

【記者爆料網/屏東報導】屏東一名女子日前為了慶生,與朋友們相約到一間KTV歡唱,期間大家飲酒作樂、好不歡樂,但女子最後卻不勝酒力睡昏,當下被男性友人撿屍回家,並對她性侵得逞,事後朋友透過手機定位找到人,女子清醒後也發現下體疼痛,驚覺遭到性侵,決定報警提告。

判決書指出,被告劉姓男子與被害女子為朋友關係,大家為了替女子慶生,於去年2022年9月10日晚間12時許,到屏東縣某KTV開包廂歡唱,結束後女子與劉男同車,一起搭車前往劉男住處,並且被攙扶至2樓躺下,不料,劉男竟然起色心,趁著女方酒醉不知抗拒,對其性侵得逞1次。

由於女方的朋友都聯繫不上,擔心出事,所以透過手機軟體定位,成功找到劉男住處,一進到屋內看到劉男正在穿衣服,女子則是衣衫不整、昏睡躺在床上,垃圾桶內還有使用過的保險套,當下立即帶著女子及證據離開現場。

事後,女子清醒後,發現下體疼痛,才慢慢回想起被性侵的回憶片段,因此,氣得在隔天晚間8時許到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提告。面對檢警偵訊,劉男坦承不諱,表示自己一時失慮才鑄成大錯,願意與賠償女方損失。檢方依乘機性交罪,對劉男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劉男竟然為了一己私慾,乘著被害女子酒醉不醒人事之際,對其做出逾矩的行為,所為實屬不該,判定有罪成立,處1年8月徒刑。但考量男子與女方達成和解,並付清賠償金額,取得對方原諒,因此給予緩刑4年,但需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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