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趁機行搶財物 南警1日連夜速逮送辦並聲押

男趁機行搶財物  南警1日連夜速逮送辦並聲押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許姓男子(41歲、雲林縣人、有多項毒品資料)於16日15時許,前往金華路某大樓內躲藏並趁王姓女屋主之閨蜜鍾姓女好友外出拿取外賣訂購之豆花後,準備返回屋內時趁機進入,並以束帶來控制王姓女屋主及鍾姓友人(共2人)後,搜刮屋內現金2萬元、價值約40萬元之名牌包等財物後離去,案經被害人自行剪斷束帶脫困後立即報警。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也獲報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清查過濾周邊可疑車輛迅速鎖定犯嫌身分,並聲持拘票連夜速奔桃園埋伏,於今(17)日8時許在桃園市健行路巷道迅速將許嫌緝捕到案,並將深入追查有無共犯等疑點。調查後將許嫌依強盜、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
    許嫌搜刮屋內現金、名牌包等物品後,放於大手提袋內慌忙搭乘電梯自地下室停車場車道步行逃逸,也在樓下為大樓保全察覺有異上前查看,其見犯行遭發現敗露,除搶來隨身帶著之2萬元現金,其他放於大手提袋之物品,也通通丟棄於路旁駕車落荒而逃。雖一路急忙北上逃回桃園租屋處躲藏,但也馬上為員警鎖定行蹤聲持拘票終夜埋伏逮捕,並起獲搶來之2萬元現金。案經調查後依涉嫌強盜、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表示,本案件從獲報受理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於1日內迅速鎖定並遠奔他縣市將犯嫌緝捕到案送辦,展現警察維護治安之專業能力及決心,對危害民眾財產等犯罪行為絕對嚴查究辦,以維護良好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