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陷阱題!前車佔用停車格車位 後車慘被拖吊

停車陷阱題!前車佔用停車格車位 後車慘被拖吊

【記者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有民眾將車輛停在路邊停車格內,但因鄰近的車輛,占用到後車車位些許空間,因此這位民眾停車時,車尾不得不超出了停車格,還壓到了紅線,最後被警方拖吊移置保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劉姓民眾在臉書爆料公社貼出照片,上面顯示路邊緊鄰的兩格停車格,前方白色休旅車佔用到後車的停車空間,結果後車停放時,車尾超出了停車格,還壓到紅線,被警方用粉筆標記車輛的位置,最後拖到博愛四路得保管場,他氣得寫下「車被拖走 前車是不是要付點責任」。

網友看了紛紛留言「前車沒違法但缺德 後車違法了所以被拖吊」、「前車這樣停有付兩個位子的停車費嗎」、「有沒有收到停車繳費單,照片拍一下連繳費單舉證」、「停車位太小就該放棄了」、「進不去就跟他兩敗俱傷 直接抵住它卡撐別讓他出來」、「這是陷阱停,誰停誰上鉤」。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意指車輛停放在劃設有禁止停車線之路段時,違規事實就已存在,至於車身占用禁止停車標線多少長度,並無執法爭議,員警仍得依法開單,拖吊移置保管。

首稿時間|2023/06/07 20:41
更新時間|2023/06/07 20:53

【按讚FB 「記者爆料網2.0」】
【加入「記者爆料網 LINE 社群」】

【本文來自「記者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