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宿舍情慾流動%%聲 壞心室友錄音上傳公開平台

【記者新聞網/屏東報導】屏東大仁科技大學校外某宿舍之住戶,日前下午時段,突然在走廊聽到其他房舍傳出愛愛的%%聲音,因為聲音之大,讓他拿手機錄下聲音,但男子竟基於妨害秘密之犯意,將影像公開上傳網路,導致事件男女遭到公審,法院認定男子妨害秘密等罪成立,判處拘役50天及3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事件中的李姓男子、陸姓女子為男女朋友關係,他們於2020年8月中旬某日下午3時許,在房間內嘿咻,廖姓室友到走廊裝茶水時,聽到兩人嘿咻傳出的聲響,見獵心喜之下,用手機將開始錄影,在房門口竊錄兩人恩愛的聲音。

廖男基於散播意圖,於2021年5月17日零時許,在論壇《Dcard》以「屏東農莊A棟的智障請出來」為題的貼文內留言,並在留言10樓處(B10)寫下「請問他們是住在最靠近洗衣機面向學校那間嗎?如果是的話我有在他們門外錄到%%%的聲音大半夜起床來裝個水,一開門就聽到整條走廊叫得到處都是…」。

廖男孩接續在下方留言,「順帶一提50秒時男的射了這是我去年暑假短租農莊遇到的事情,我本來想說既然我都要退租了這件事想想還是別說了。沒想到~事隔這麼久竟然會在狄卡上看到眾人對他們的公憤!!看樣子秘密武器又能拿出來了嘿嘿」。

之後,廖男將竊錄的影像檔案公開上傳到Youtube,提供不特定人士觀看,藉此方式散布猥褻影像,造成該對男女的名譽嚴重受損,並且報警提告,廖男面對檢警偵訊,均坦承犯行,但認為該男女過去就是這樣製造操音,引起大家共憤,錄影是要提醒舍監正式此事,一切是為了公益。

但檢方認為,被害男女並未在公開場合做不檢點之事,廖男錄下影片後,其內容及聲音,在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引起普通人的羞恥或厭惡感,並侵害他人道德情感,已經有礙社會風化,因此屬於猥褻影像,仍屬於私領域行為,上傳公開平台已經非屬為了公益。

因此,檢方認定廖男行為明顯不妥,但考量被告坦承部分犯行,因此對其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廖男明知影像為不雅之猥褻影片,上傳後恐破壞社會秩序,考量雙方在判刑前已達成和解,而且廖男也付出賠償金額,因此處以上訴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首稿時間|2023/06/05 14:21
更新時間|2023/06/0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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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記者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