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稱拾得清淨機因工作繁忙忘交警 警依侵占究辦

女稱拾得清淨機因工作繁忙忘交警 警依侵占究辦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門派出所於15日上午8時許,受理一件民眾遺失空氣清淨機案件,當下蔡姓失主表示,時間大約是12日上午7時30分左右,在公司門前人行道(林森路二段)與友人聊天,將一台小型空氣清淨機(價值約新臺幣2,000元)放在人行道上的石椅上,離開時忘記取走。約莫10分鐘後,蔡男返回原地欲取回時,發現該機台卻不翼而飛。蔡男經調閱公司監視器影像發現在同日上午8時許,有一名女子徒步經過該處時,順手將該空氣清淨機拿走。蔡男表示該空氣清淨機剛買不久,且生活上亟需用到,所以請警方幫忙協助將其找回。    
惟該案僅依據報案人所提供女子影像身形與所穿著衣服之特徵等線索跡證微弱,使偵辦過程頓時陷入困境,猶如大海撈針。但東門所警員楊曜銘、林柏伸2人憑藉著多年偵辦刑案的豐富經驗,積極展開調查,蒐集現場相關事證,逐一抽絲剝繭,分析過濾該女子可能出現的地點加強查訪,果在員警鍥而不捨的努力追查,迅速查知該郭姓女子身分(54年次),並於15日下午17時通知到所說明,女子表示拾得遺失物後原本要送到派出所,但因工作繁忙而一時遺忘,並主動交付空氣清淨機等物品,員警依法查扣並發還予蔡姓失主,全案依侵占罪嫌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分局長歐祖明除了肯定員警勇於任事、及同理心的表現外,同時也提醒民眾多加注意自身財物安全外,對詐騙手法也要提高警覺,如有任何疑惑皆可洽詢110警察機關或165反詐騙諮詢電話查證,以維護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