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附設卡拉OK應課徵娛樂稅!

餐廳附設卡拉OK應課徵娛樂稅!

【記者彭可  新竹報導】為吸引顧客到店用餐,許多餐廳或小吃店會附設卡拉OK伴唱裝置。但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否收取額外費用,業者都需要辦理娛樂稅設籍及代徵手續。

餐廳附設卡拉OK應課徵娛樂稅!

根據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的說明,附設卡拉OK放映電視銀幕裝置屬於娛樂稅法的範疇,應該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核課娛樂稅。許多業者常有誤解,認為未就卡拉OK部分向消費者額外收取費用就不需要課徵娛樂稅,但實際上餐廳附設的卡拉OK裝置是供用餐客人唱歌娛樂,唱歌的費用已經包含在餐飲費中,所以仍需要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提醒業者,在開業前應該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者將處以罰鍰。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以上網查詢竹縣稅務局網站,也可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該局會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