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大丈夫進飲酒店遭拒   不爽潑汽油

記者李宥漮/社會報導

台北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於111年7月23日5時許,接獲110轉民眾報案指稱廣州街186巷內有店家遭潑灑汽油,員警即刻到場查看,報案人蔡民(71年次)向警方稱店內後門被不明人士潑灑不明液體,現場散發濃濃的汽油味,警方調閱案發地周邊監視器影像後,發現周嫌(65年次)涉嫌前往該飲酒店後門潑灑汽油,全案依恐嚇危安罪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表示,經了解,周嫌因常於該飲酒店飲酒後鬧事,店家負責人鍾民(45年次)因而將周嫌列為拒絕往來戶,周嫌心生不滿,乃前往該店後門潑灑汽油。

萬華分局呼籲,遇有糾紛應循法律管道解決,訴諸暴力行為,警方定會依法究責,強勢執法,有心人士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