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戲水」怎麼念 警教育男童戲水安全

【台灣電報記者 玉女/台中報導】

111年7月28日15時左右,於臺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一名熱心民眾攔下警車,神情緊張地向警方報案,稱見到幾名孩童於旱溪內戲水、游泳,看起來相當危險,便向警方請求協助。

松安派出所巡佐潘長泰及警員黃長皓聽完民眾報案,趕緊前往現場,果真見到2名男童在溪邊忘我地戲水消暑,潘巡佐對著孩童吹哨「嗶嗶!」示意男童上岸,其中一名男童趕緊穿好褲子,兩人齊向警方走來,警方告知男孩此處溪邊有相當危險性,不可以玩水,以免發生意外。

警方告誡完,兩名孩童說不知道不能下去玩水,但也不好意思地跨上腳踏車準備離去,剛好路旁便矗立著水利署設置的告示牌,斗大的標語寫著「請勿戲水、游泳」,警方便請男孩讀告示牌的標語,只是男孩童言童語地讀出「請勿O水」,指著牌上的「戲」字,問這個字怎麼唸?警察伯伯瞬間化身國文老師,教導男孩該字讀作「ㄒ一ˋ」。雖說男童不認識「戲」字,但水利署的告示牌上亦有圖示表明,警察伯伯叮囑男孩在危險水域及無救生員的河水溪流游泳、戲水,可能發生溺水事件,千萬要注意!

第五分局警方呼籲,暑假期間家長宜多加留意孩童交友情形及動向,夏季酷暑難耐,孩童為求降溫消暑常結伴至溪流、河川戲水,若遇午後雷陣雨引發溪水暴漲,可能導致溺水事件,故從事水上活動應選擇設有救生員的合格游泳池或海水浴場,以確保安全。

男童向警方詢問「戲」字如何唸
男童趕緊穿上褲子走向警察
警方吹哨要求男童上岸
警察教育孩子不能在禁止戲水溪邊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