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少事法修法 屏警推動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少年事件處理法於108年6月19日修正公布,將犯罪邊緣之「曝險」少年,從原先移送司法機關,改由各縣市少年輔導委員會輔導,即「行政輔導」先於「法律處罰」,該政策訂於112年7月1日實施;鑑此,為讓少年輔導委員會跨網絡整合及專業輔導功能得以充分展現與發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劉印宮積極向中央申請社安網補助經費,擴充少年輔導委員會人力,111年預計將進用社工督導1名、社工員(師)8名,以因應曝險少年行政先行工作推展。

屏東縣「少年輔導委員會」團隊分工、跨域合作行之有年,定期召開會議進行成效評估、109年至110年期間,己追輔毒品、詐欺等偏差行為少年40人次,針對個案連結相關資源、分工合作,並滾動式修正輔導方針,全力配合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工作,在既有優勢基礎下,協力推動少年輔導工作,持續發揮穩定治安效果。

屏東縣警局劉局長表示,為讓少年輔導委員會對於偏差少年之輔導能發揮最大成效,特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及擴充人力,並向縣政府爭取辦公廳舍整建經費,俾利未來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工作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