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婦散步迷途記 中市警靠愛心手鍊助返家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巡佐李崑城、警員林明祿於110年8月29日17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有名迷失老婦於北屯區興安路一段與文昌東十一街口、兒童公園的入口處,請警方到場協助。警方到場了解,原來該名王姓老婦(23年次)沿著兒童公園漫無目的地轉了2至3圈、徘徊許久,因而被在公園內運動的民眾注意,協助報案。員警先行詢問老婦能否報出自己的身分資料供警方查詢,然老婦當時已體力透支,無法清楚的說出自己的年籍資料及住處地址,就在林員以人臉辨識系統辨識出王婦身分的同時,眼尖的李員發現老婦手上戴著愛心手環,員警立即透過手環編號查詢,協助聯繫老婦兒子至現場帶老婦返家。

經了解,老婦原本只是想在住家附近散步,當日11時許尚未用午膳就逕自從瀋陽北路的住處出門,不料因記憶衰退且對路況不甚熟悉,竟頂著烈日徒步走了近3公里的路程,一路走到兒童公園,還好有熱心民眾發現,趕緊招呼老婦先坐在人行道休息並協助報警處理,老婦兒子(51年次)接獲警方通知立即至現場接回年邁的母親,並表示十分感謝熱心民眾與警方的積極協助,也慶幸自己當初有幫母親申請愛心手環,才得以讓警方迅速辨識身分並通知聯繫,母親才能儘速返家休息。

第五分局分局長林沐弘呼籲,家中若有年長者或身心障礙人士,可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申請愛心手鍊,或在其常穿的衣物內縫上相關聯繫方式,俾利警方迅速確認走失者身分及通知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