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逛夜市後失聯 警民合作3小時內徹夜尋獲

【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110年3月27日1時許,一名陳姓母親(72年次)急急忙忙至臺中市第五警分局北屯所報案,稱渠女兒陳女(96年次)於21時以電話連繫向渠表示欲與同學至太原夜市逛街。然至01時渠女兒仍未返家,且未帶手機出門,因遲遲沒有女兒消息,陳母擔心女兒發生意外,故至本所報案協尋。

當時備勤員警黃勇智瞭解情況後,先依規定通報協尋,過程中陳母亦積極聯繫同學黃女,終於聯繫上同學黃女的母親,黃母表示女兒與陳女逛完夜市後,有來家中玩,但她們倆可能是在她睡著後又跑出門,不知道她們去向。

黃員隨即請線上同仁先至黃同學家附近尋找,並與陳母前往渠女兒可能前往之地點,並聯繫陳女其他同學詢問去向,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尋找可疑蹤跡,嘗試各式各樣的方法,在搜尋3個小時後,警方接獲網路社群上的一名熱心民眾通知,在太平區的的社區活動中心有看到兩名女孩,不知是否為警方尋找的對象。警方與少女的家屬們前往查看,抵達活動中心後黃員來回巡視,在活動中心外發現陳女獨自一人,並在這名熱心民眾的協助下,在活動中心後方發現黃女。

警方將陳女和黃女帶返所後了解,原來陳女係因為無聊想與友人外出逛逛,不料造成大家那麼大的困擾,真的十分抱歉。警方則對陳女叮囑因其尚未成年,如出門遊玩務必儘早返家或電話告知家人狀況,以免家人擔心。陳母亦向警方表示感謝,讓渠女兒安全返家,虛驚一整夜。

分局長林沐弘呼籲,青少年需要家長的耐心陪伴和關懷,孩子需要同儕當朋友是因為覺得想法相近,可以相互理解,因此家長必須花費心思多多瞭解他們的想法,並教導正確的觀念,深夜外出必須告知注意自己人身安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