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女兒去男友家喝酒 女兒半夜慘遭侵犯

帶女兒去男友家喝酒 女兒半夜慘遭侵犯
帶女兒去男友家喝酒 女兒半夜慘遭侵犯

【記者爆料網林承瀚/屏東報導】屏東一名女子離婚後與其他男子交往,日前她帶著女兒前往男友家,一同飲酒作樂,女兒因此喝得醉酒,男友卻見有機可乘,半夜趁著女兒酒醉睡著對其親吻胸部、下體等,法官認定男子強制猥褻罪成立,判處1年6月徒刑。

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前年2022年6月25日,一名母親帶女兒到被告江姓男子家喝酒,江男因此看上女友的已經成年的女兒,女兒因為不勝酒力,只好先到2樓房間休息,女子則是在1樓客廳睡覺,江男基於色慾,半夜潛入女兒房間內,開始對她猥褻。

江男先脫掉女兒的衣服、褲子,她突然驚醒將江男推開,並喊「不要弄我、滾出去」等語,但他卻沒有停下,不斷地撫摸、親吻她的胸部、生殖器等,即便女方不斷抗拒,男子仍持續數分鐘的行為,之後不斷出入房間,對她持續猥褻行為。

事後,女兒不甘受辱,將此事告訴母親,並決定報警提告,面對檢警偵訊,江男卻否認有故意行為,表示女被害人當時是清醒狀態,他沒有違背對方的意願,認為是兩人的合意行為,但檢方認為江男說法不合常理,因此對其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認為,被告江男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不顧女被害人的感受,強制的做出踰矩的行為,事後又否認到底,又未與對方達成和解並取得原諒,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2024 08 15 929026 2024 08 15 20.54.56 | 社會 社會 記者爆料網|新聞|即時新聞
屏東法院認定男子強制猥褻罪成立。圖片出自google街景

閱讀原文

看更多 記者爆料網 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