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嚴勞動修法聯盟公布勞基法40週年修法建議版本 六大修法方向保障勞工權益

尊嚴勞動修法聯盟公布勞基法40週年修法建議版本   六大修法方向保障勞工權益

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尊嚴勞動修法聯盟今日在中華電信工會4樓會議室舉行「公布勞基法40週年修法建議版本」記者會。主持人中華電信工會罷工小組研究員姚光祖表示,適逢勞基法實施40週年,由全國各地總工會、產業工會、中華電信工會、工傷協會和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工會和工運團體組成的「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正式公布聯盟建議的修法草案,提出提高加班費、恢復七天假期、增加退休金、保障工作權、保障弱勢勞工及有效罰則等六大修法方向。

姚光祖指出,聯盟將在記者會後繼續與律師、學者專家和立法院各黨團溝通,期望在九月立法院開議時,能將這次的修法草案定案送進立法院,爭取讓基層勞工期待的修法在下會期進行實質審查與討論。

台灣食品加工業產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王逸翔表示,希望修改勞基法第24條、第32條之1和第39條,將現行加班費率大幅提高,並一致化各類假日加班的補償方式,讓勞工的付出有合理回報,同時減少因加班費爭議引發的問題。

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志玩強調,台灣勞工的國定假日比其他亞洲先進國家少,希望透過修法增加國定假日,不僅提高勞工休息機會,還能促進旅遊、觀光、藝文等產業發展。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朱梅雪則針對勞基法第55條提出修改建議,刪除舊制退休金上限,增加退休金基數,以應對物價上漲,保障勞工老年生活。此外,她也呼籲加強對工傷勞工的保障。

泰洛斯工會理事長張倫忠希望修改勞基法第20條,在企業併購、改組或轉讓時,確保勞工全數留用,並在雇主要求簽離職同意書時增加審閱期條款,保障勞工權益。

工傷協會理事長李竣凱提出,將職災傷病期間的補償從「原領工資」改為「平均工資」,並明確保障通勤職災勞工的權益。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容柔表示,應修改勞基法第17條和第30條第5項,保障定期契約工的資遣費和出勤紀錄,同時刪除第84條之1,以避免雇主濫用責任制。

新高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強調,修法應加強對違法雇主的處罰,包括限制出境、過勞入刑和勞動法治教育等,確保勞基法在台灣落實。

尊嚴勞動修法聯盟希望透過這次修法,全面提升勞工權益,讓勞工的付出獲得應有的保障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