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高捷屁孩又「躺路中、整個人掛電動車頭前」!轄區警怒通知到案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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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高捷屁孩又「躺路中、整個人掛電動車頭前」!轄區警怒通知到案將開罰
爬高捷屁孩又「躺路中、整個人掛電動車頭前」!轄區警怒通知到案將開罰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

網路今(25)日流傳一段影片,3名國中生除了爬上獅甲捷運站出口之外,又躺在高雄馬路中,不僅如此,屁孩們甚至騎著電動自行車3載。對此,針對躺馬路跟電動車3載的部份,不僅電動自行車業者將出手開罰,連苓雅分局警方都將通知屁孩們到案進行開罰,由於3載違規地點跨越苓雅及新興,新興分局則說無時間無法開罰。

根據網路影片顯示,3名屁孩騎著電動自行車雙載,一路騎過中山一路外,還騎到海邊路等,誇張的是,甚至有一段影片是屁孩「掛在車頭前」,危險行徑全都錄下。

電動自行車業者針對此案表示,正在調閱租用紀錄會透過系統定位與還車照交叉比對找出不當使用者,同時已安排將車輛召回檢修同時必追究其法律責任,並將影片提供給警方,追究在道路上的不當行為之相關罰則。

業者說,該會員行為已屬重大違規行為,我們會立即停權,禁止該會員帳號繼續使用服務。業者也強調,違規的使用除了妨礙通路通行,更對公眾安全造成危險,切勿以身試法。

另外,由於3屁孩騎電動車行經苓雅、新興轄區,苓雅分局表示,分局未接獲相關交通違規報案或檢舉。經檢視影片,行為人騎乘微型電動車3載、未戴安全帽、於道路躺臥等行為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分局已查明影像內行為人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違規行為。

苓雅分局指出,案內行為人駕駛微型電動車3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1款,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未戴安全帽違反同法第73條第4項,處新臺幣300元罰鍰;於道路躺臥違反同法第78條1項4款,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新興分局則表示,沒有時間無法開罰。至於3名屁孩在捷運上的行徑,目前捷運警察已經逮到人,正將人帶回隊裡釐清。

首稿時間|2024/05/25 15:44
更新時間|2024/05/2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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