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太陽能光電發展 市府保證生態為本將落實檢核

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政府經發局23日市議會提出「太陽能光電建置」專案報告,議員建議屋頂型光電應多推動,擔憂光電板設置是否會造成生態環境污染、影響自然生態與衝擊漁民生計,經發局強調將全面實施環社檢核工作,兼顧生態環境,將要求業者聽取地方民眾意見,落實敦親睦鄰。

有議員建議應多推動屋頂型光電,經發局表示,中央目前採「先屋頂後地面」策略優先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目標 2025年達到 20 GW的建置量 ,屋頂型光電設施相較地面型較不具生態及環境爭議,包括加拿大、日本、德國與英國等,已落實或正在研議強制建物在屋頂裝設太陽能板。

經濟部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新建、增建、改建之房舍,須裝設一定容量以上太陽能板。經發局長林榮川表示,目前屋頂型光電申請件數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將持續積極鼓勵民眾申請。教育局長鄭新輝則表示,校園操場校舍的屋頂光電已有267校建置,達96%是全國最多。

有關議員關心太陽光電板設置是否會造成生態環境污染,經發局強調「生態為本、綠電加值」,以土地一地多用的整體效益為原則,要求業者於場域規劃時,必須避開環境敏感地區,施工及運轉期間也持續進行周邊生態及環境監測,堅持「生態為本、綠電加值」原則。

此外,為兼顧農業生產、農民收益與綠能發展,目前農地上可設置綠能設施者分為屋頂及地面兩大類型:前者須具農業經營事實,始得於農業設施屋頂附屬設置;後者則須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公告不利農業經營範圍、或漁電共生專區內;未來將全面實施環社檢核工作,兼顧生態環境與再生能源的發展。

針對漁電共生議題,農業局則表示,漁電共生是以「養殖為本,綠電加值」的精神,在不影響農業設施用途及結合農業經營使用之前提下,與綠能設施相結合,不僅有助應對極端氣候變化,還能提高土地多元利用,使漁民除了原有養殖收益外,還能增加躉電收益。

為避免漁電共生無養殖事實情事,正落實查核機制,112年共查核33場,未依計畫內容使用且不在期限內改善的案場計9場,已依法廢止容許,以確保養殖漁業的穩健生產,原來魚塭仍必須維持養殖使用,建置過程中雖然會暫時停養,完成後將持續恢復養殖,所以光電案場僅為階段性影響。

有關議員擔憂農地設置太陽光電將會影響自然生態與衝擊漁民生計等議題,經發局強調「不會影響生態」。經發局表示,目前地面型太陽光電支架採用預鑄水泥基樁且鋼構使用鍍鋅防止鏽蝕,在鋼構未直接接觸土壤下,不影響生態。